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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9

Should it be the gulf of unacquaintance that holds us apart

  
Should it be the gulf of unacquaintance that holds us apart,
At two edges of a beaming confluence of every face cheer,
Till the flash when traces of thy delicate shadow disappear,
Neither thou hear, nor I detect the sigh fading inside heart.
 
Thanked be fortune, serendipity gleamed her spark otherwise,
The honey of coming joy seeped through fate's naughty leak,
In the gentle night of serenity, and autumnal breeze meek,
The story unfolded blest prologue after a pleasant disguise.
 
Weaving me the felicity, thy sweet adds to life's ornament,
Knitted day by day, the weal abounding our story's content,
More than we can tell, be merrier than in my silly rhyme,
Without my company, can thou but hear the festival chime?
 
Raying
2007-8-19
2007/08/03

Raying的英国文学人物志(9)

菲利普·锡德尼爵士
Sir Philip Sidney, 1554~1586 
 
昨天介绍的时候我可能犯了一个错误:那位诗歌散文戏剧都有所建树的大师应该是我们日后我们要讨论的约翰·德莱顿。但有一点是绝对肯定的,开创英国文学评论先河的的确是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人。他的《诗辩》被认为是“约翰·德莱顿之前最好的文学评论文章,而且德莱顿本人也未必写过这样好的文章”。然而这位同样伟大的评论家却在32岁时死在了对荷兰人的一场战役中,给后世留下了不尽的遗憾。这个人就是菲利普·锡德尼爵士。
 
菲利普·锡德尼爵士出身贵族,他毕业于牛津大学(终于有一个非剑桥的了)。毕业之后他游历欧洲大陆,在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结识了一大群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在我看来,他虽不是全能的文人,至少也算是个多面手,不仅是诗人,散文家,批评家,还是外交家,司令官和宫廷官员。最后轰轰烈烈地参加了对荷战役,壮烈地死在了战场上。英国所有文人中堪与他比肩的许只有乔治·拜伦了。菲利普·锡德尼爵士死前的壮举也成了一段佳话,他死前口渴,却将饮水让给了另一位战士,并说:“你比我更需要。”垂死时尚能体现高尚的人格,他把最完美的形象留在了世人的心中。后世对他有这样的评价:“任侠的模式,风流的镜子”。
 
虽然不如约翰·德莱顿全面,但菲利普·锡德尼爵士在诗歌和文学评论上的建树都值得一提。诗歌上,他生前留下的一百多首十四行诗和其他诗篇结集出版,诗集名为《爱星者与星星》,另外还有一首长诗《阿卡迪亚》。文学评论方面,他的《诗辩》在英国文学批评史上的地位我们在上面也提到过,下面还会继续讨论。
 
《爱星者与星星》是一组爱情诗,锡德尼爵士写来为了表达自己对妻子的爱。这可能是锡德尼向另一位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之父”,意大利人彼得拉克的一次致敬,因为后者也为他的爱人劳拉写过一组十四行诗。在《爱星者与星星》中,收录了锡德尼爵士的108首十四行诗。这些诗不仅高度体现了锡德尼爵士高度的诗歌才能,更重要的是,这本诗集激起了之后英国其他诗人的创作高潮。五年内就有四部类似的十四行诗集问世,内容与主题也是类似的,都是对爱情的歌颂,对爱人的追求。这四部中我们最熟悉的也许就是莎士比亚的那154首十四行诗了。最后,在锡德尼爵士的这本诗集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创作的理念。当时的十四行诗存在大量相同题材,相同写法的作品,不易发现多大差别,多数有如文学习作。这时锡德尼爵士在诗中阐述了他作诗的宗旨是“内观己心”(look into my heart and write)。我个人认为后世华兹华斯提出的“诗歌是自觉的”一说是受了锡德尼爵士的影响。推而广之,在中国文学史上“南北朝是文学自觉的年代”一说许也与锡德尼爵士有渊源。
 
重点要说说锡德尼爵士的文学评论著作《诗辩》了。《诗辩》原来是用来反驳“诗歌是制造罪恶的学校”一说的。笃信基督教的锡德尼爵士根据其宗教教义,认为“人生来堕落,虽有智力但意志不纯”,而诗歌把人们引向善行。有人认为诗歌使人堕落是因为它带给人乐趣(可能是清教徒的观点),而锡德尼爵士提出接任不同的观点,他承认诗歌带给人乐趣,可是这样能促进人的道德。他还把诗人在人类发展中的地位提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虽然有自卖自夸的嫌疑):诗人比哲学家和历史学家都重要,因为哲学是抽象的,而诗歌是具体的;历史是个体的,而诗歌是普遍的。我个人认为虽然锡德尼爵士的论证正确,可是这个说法还是值得商榷的,即三者是否有可比性。正像高健在英美诗歌课上给大二的学弟学妹们灌输的那个灭绝人性的说法:“一切文学归根到底都是哲学。”又如黄协安在美国文学史课上对寥寥几个听众插科打诨的:“高健是形而上的,黄协安是形而下的。”换言之,哲学是“道”,文学是“器”?而“道”是意识,“器”是物质,如果既想强调哲学的主体性又想坚持唯物,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以此类推把人的躯体比作文学,而把灵魂比作哲学的话,谁是主体?也许这样就可以不得罪人地说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有灵魂无躯体是伏地魔,有躯体无灵魂就是,就是,不说了。扯远了,总之就是停止无谓的比较,比不出个结果来的,惟有好好做学问。此外《诗辩》里还有一点需要提及的,又是哲学家在苛责文学,柏拉图指责诗人只会说谎,而锡德尼说诗歌是从来不作任何肯定的,所以也不会撒谎 。然也,这也揭示了诗歌的另一个特制:玄乎。
 
不管这个争论还要延续多久,但《诗辩》作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值得一提的文学评论作品,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当然你可以质疑,可以推翻,可以重建,答案是丰富多彩的,不只是莎士比亚,一切文学都有其开放性,对文学的理解不可能相同,否则这个世界也太单调了。然而诗歌的力量永远不容质疑,不管它会受到什么样的挑战。可能锡德尼爵士“诗人最先带来一切文明”或“只有诗人们带来金的世界”的说法太过绝对,可能我说的一切也都不遂您的意,但我过而说之,您过而听之,不必太计较,因为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就这么讲完了。
 

 
                          公  告
 
各方友好:  
  耗时九日,我《英国文学人物志》文艺复兴时期之部分终于付梓。初,我致力于融入自己的思想,写出自己的风格,完成一部有于睿寅特色的英国文学史。然最初几篇尚能侃侃而谈,后来之作却如狗尾续貂,渐渐跌入了老套文学史的套路,犹不得不翻阅陈嘉老先生的著作,以及王佐良,何其莘教授所编一卷(注:此书不过尔尔)。学,然后知不足,然也。按原先的写作计划,后接踵而至者乃18世纪诸大家,奈何力有不逮,欲休整数日,潜心读书,然后下笔,以观后效。
  受各方友好鼓励与支持,过蒙拔擢,故欲将此作暂搁笔于此,而非滥竽充数,草草了事。至于后续何时开笔,短则数日,迟则数月,然绝非遥遥无期。
 
                                                        睿寅
2007/08/02

Raying的英国文学人物志(8)

埃德蒙·斯宾塞
Edmund Spencer,1552?~1599
 
已经快把文艺复兴讲完了,突然发现前面漏了两位重要的人物:一位是黄金时代最伟大的诗人,在英国诗歌史上地位颇高,甚至有人说能与他比肩的只有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华兹华斯三人;另一位是一个全才,诗歌散文戏剧都有所涉及,最重要的是他开创了英国文学评论的先河。前一位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埃德蒙·斯宾塞,后一位是我们明天要讨论的菲利普·锡德尼爵士。
 
与我们前面提到的许多大学才子一样,斯宾塞也毕业于剑桥大学;与前面那些家资殷实的中产阶级不同的是,斯宾塞从小家境就不太富裕,但可能是因为他的才华,他后来做了贵族的门客。后来在别人的提携下,做了英国驻爱尔兰总管的秘书,于是几乎一辈子没有回过英国。直到有一次爱尔兰人民起义,烧了他在都柏林的官邸,他才不得不怏怏地回到祖国,之后不久便郁郁而终。
 
值得一提的是斯宾塞是信仰基督教新教的,所以不可避免的,他对天主教信徒们不会抱什么好感。爱尔兰的国教是罗马天主教(这可能是英国和爱尔兰源远流长的民族矛盾的诱因之一),所以英女王派斯宾塞去辅佐一个镇压爱尔兰的人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至少不用担心他心慈手软。斯宾塞的宗教信仰后来也体现在他的诗歌中有所体现,一是对伊丽莎白女王的歌颂(在分析《仙后》时我们会提到),二是几乎把他诗中的所有反面角色都打上了天主教的幌子。
 
埃德蒙·斯宾塞为人们所知大多是因为他的长诗。的确,《牧人月历》和《仙后》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不过前者的受欢迎程度远不及后者。《牧人月历》是他向菲利普·锡德尼爵士致敬的一组诗,由12首田园诗组成。在这12首诗中斯宾塞明显借鉴了英国的牧歌的对话体形式,但融入其中的却是他对当时的一些社会和政治问题带有讽喻色彩的暗示。单独讨论诗歌的艺术价值的话,斯宾塞自认为受了维吉尔等古典诗人的影响,甚至杰弗里·乔叟的风格也能在斯宾塞的诗中找到影子。而这组《牧人月历》最大的贡献就是借鉴了许多其他语言的单词,从而大大扩充了英语诗歌的词汇。
 
我们需要讨论更多的是《仙后》。《仙后》是一部史诗性的作品,斯宾塞原打算写12卷,可是直到他逝世也只完成了6卷外加第七卷的前两个诗章。为什么是12卷呢,这个也是有讲究的。因为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有十二种美德:
 
Courage  Liberty  Pride  Friendliness  Wittiness  Justice
Temperance  Magnificence  Good Temper  Truthfulness  Shame  Honor
 
很明显,斯宾塞原来的计划是让每一部中的勇士在战胜邪恶势力的过程中展现一中美德,从而打到歌颂人性光辉和正义力量的目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激烈的战斗和忠贞的爱情将是我歌的主旨”。可是全诗没有完成,于是也就只歌颂了一半。
 
《仙后》的主角是大家熟悉的亚瑟王子,当时他还是一位如日中天的青年英雄,身边是一群勇敢正义的青年武士们。故事不算复杂,亚瑟王子梦见了一位仙后,醒来就率领着他的武士梦前去寻找,一路上击败了无数邪恶势力的袭击和阻挠,最后找到了这位“光荣女王”。而诗中无数的线索显示,这位“仙后”不是别人,正是当政的伊丽莎白女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沿路武士的勇敢战斗看作对勇敢的英国人民的歌颂,但是也不能排除斯宾塞讨好献媚与这位女王的目的。
 
当然,单单把《仙后》看作斯宾塞趋炎附势的作品显然是不公正的。我们要看到的是,当时的英国在伊丽莎白女王的统治下的确焕发了勃勃的生机,在海上对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胜利更是大大地提升了国际形象和国民士气。在这种情况下,一位诗人用自己的诗章来歌颂领导这一切的伊丽莎白女王,来歌颂勤劳勇敢的英国民族,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是强烈的爱国意识的体现。另外,斯宾塞在六位武士奋勇杀敌的过程中宣扬的冒险精神和人的力量,也无不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精神的体现。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斯宾塞的诗歌留给后世最大的财富便是他首创的“九行体”,韵式是ababbcbcc,前8行每行10个音节、最后1行12个音节。这种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斯宾塞诗节”因为9行内要换3个重复几次的韵脚,给写诗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后来的一些浪漫主义诗人,如拜伦和济慈等,都或多或少地在自己的诗歌中运用了这种韵式。
 
很快就要进入我们文艺复兴这一阶段的尾声了,明天是最后一讲,讲菲利普·锡德尼爵士。
2007/08/01

Raying的英国文学人物志(7)

约翰.多恩
John Donne, 1572~1631 
 
诗歌是表达爱情的最好载体,而提到英国的爱情诗则不可不提约翰.多恩。对于专业一点的朋友来说,我们还可以用介绍“玄学诗派的创始人”来介绍多恩,而玄学诗派是什么,我们在下面还会点到,一言以蔽之,跟它的名字一样:玄乎。作为于睿寅的《英国文学人物志》中比较不为大家熟悉的人物,我们要先看看多恩是怎么样一个人。
 
多恩在青少年时期颇受他宗教信仰的影响,原因是比较不识时务。当时正值英国全国推行国教的时候,而多恩由于家庭的影响笃信天主教,遂在教育和谋生方面受到诸多影响。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些经历与另一位大诗人颇为相似?对了,他就是我们以后会提到的亚历山大.蒲柏。然而有钱好办事,家资殷实的多恩还是先后上了牛津和剑桥,之后仕途也没有经历太大波折,在中年以后很见风使舵地皈依了英国国教并一跃成为伦敦圣保罗大教堂教长。值得一提的是,有许多英国和爱尔兰的文学家,原来是天主教信徒,后来放弃了原先的宗教,最有名的当属江奈生.斯威夫特和詹姆斯.乔伊斯了,这个现象我们在以后会慢慢分析。约翰.多恩放弃天主教信仰一案显然不属于上述范畴,估计也就出于类似现在所说的入了党不太利于出国之类的考虑。虽然据说多恩年轻时候极为放荡,后来因为当了神职人员就有所收敛了,看来要约束一个人的言行就应该让他当干部。
 
多恩的诗才的确是不容怀疑的。尤其是他后期的诗歌,我归纳了两大特点:一是运用口语体风格,让人读来亲切;二是充满了新奇的比喻(conceit),让人读来眼前一亮。也许这些比喻正如conceit这个词的原意一样不羁而又离奇。譬如在讲男女分别的时候多恩是这样写的:
 
                                                        地动会带来灾害和惊恐
                                                           人们估计它干什么,要怎样;
                                                        可是那些天体的震动,
                                                           虽然大得多,什么也不伤。
 
换言之,恋爱男女之分离,其撕心裂肺不啻于大的地质灾难。在爱情诗中谈天文地质,多恩的诗也算别具一格了。别急,还有让你听了发疯的比喻呢:
 
                                                        就还算两个吧,两个却这样
                                                           和一副两脚规情况相同;
                                                        你的灵魂是定角,并不像
                                                           移动,另一脚,它也动。
 
这个比喻又有谁人能够想到:用一个圆规来比喻一对夫妇,表示二者虽然彼此分离却也彼此联系,妻子总是跟随着丈夫移动,所以无谓为离别而伤心。
 
读了这两段,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多恩诗歌的风格,也讨论一下什么是“玄学诗派”。可以看出多恩的词句并不绮丽华美,而接近口语,让人读来十分亲切。而且,从多恩那些绝妙的比喻的字里行间你至少可以猜出,多恩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他在他的爱情诗中体现的敏锐的思维,绝对不是其他字斟句酌的爱情诗可比的。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多恩对于爱情的那些见解,虽然新奇,但是深刻,而且值得玩味,这又使他的诗歌区别于那些靡靡之音。
 
“玄学诗派”呢?其实“玄学诗派”在其存在的时期并没有这个名字,而且这也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成员之间几乎彼此不认识。到了18世纪大文人萨缪埃尔.约翰逊给了这些人一个标签。所谓玄学诗派,我认为,如多恩一样,标榜的是智慧(wit),是精妙的论述(subtle argument),以及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conceit),这些都在多恩的诗歌中得到了展现。“玄学诗派”除了多恩,其他值得一提的就是安德鲁.马韦尔了。这个人最著名的比喻就是把灵魂比作一滴露珠,稍纵即逝。更加值得一提的是昨天讲到的把约翰.弥尔顿从政治迫害中救出来的人就是他。
 
最后,因为“玄学诗派”不是一个严格的封闭的组织,所以多恩的影响也不只限于这一派诗人。很多日后的诗人和诗派都承认受了多恩诗歌的影响,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本的儿子们”(本.琼森的追随者们),以及乔治.赫伯特了。
 
明天我们讲的是一位黄金时代的诗人,埃德蒙.斯宾塞。